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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緣起:
三叉坑部落位於東崎路(中47縣道)東側中嵙溪及牛欄坑溪會合處,海拔約538公尺。由於臨近車籠埔斷層,九二一地震後部落之住屋損毀嚴重。本部落除了住屋幾乎全毀外(全部落46戶中全倒有40戶、半倒有2戶),部落台地兩側河溝的擋土牆亦多已破壞,如欲原地復建,所需費用龐大,而且也不能保證部落日後之住家安全。經過國立成功大學防災研究中心、原民會及地政府的實地勘查,建議採用遷村方式解決災民居住問題。
二、部落現況:
(一)族別:泰雅族及5戶漢人
(二)部落區位:三叉坑部落由東勢沿中47縣約20分即
可到達位於東崎路(中47縣道)東側中嵙溪及牛欄
坑溪會合處之部落,海拔約538公尺。
(三)人口:46戶、250餘人。
三、遷住地點:
三叉坑部落受災情況嚴重,已不適採原地重建模式,在重建規劃工作詳細調查災區附近可用土地資源之後,乃利用部落東側之平緩的河階台地進行遷住工作,整個新遷住地坡度約為0~15%之間,共有38筆土地面積為1.8290公頃,僅需小規模的整地工作,即可闢建為良好的居家聚落。另原部落的建築基地也將納入整體重建範圍內,規劃為公共設施用地。
四、工作項目及經費:
(一)住宅獎勵金:920萬元(46戶x20萬元)
(二)用地價購及地上物補償:2,000萬元
(三)公共設施:5,525萬元
合計:8,445萬元
註:公共設施項目包括聯外道路、聚落道路、排水、
簡易自來水、污水處理、活動廣場、水土保持、
懸臂式檔土牆、表土崩落植生、植生美化、托兒
所、教會等設施。
五、計畫辦理機關:
主管機關: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主辦機關:台中縣政府
執行機關:台中縣和平鄉公所
本會承辦單位:住宅及社區處(原住民業務科)
六、計畫時程:89年8月1日至92年12月31日
七、目前辦理概況:
(一)基地部分:已完成整體規劃設計,用地已取得,
目前正辦理土地變更編定中,預定於
九十一年十一月底完成。
(二)公共設施:已完成聯外道路、基地整地排水、水
土保持等工程。
(三)原民會已完成七種、和平鄉公所三種,共十種住
宅樣式之規劃與設計,提供受災戶選
用。
八、住宅興建之補(獎)助措施:
(一)政府獎(補)助部分:
1、規劃設計費:每平方公尺400元,每戶最高5萬元。
2、污水處理設施費:每戶依人口數最高3-5萬元。
3、原住民住宅興建獎助:重建每戶20萬元,修建每戶10萬。
4、搬遷補助費:半倒戶每戶19萬元,未受災戶35萬元。
5、全半倒慰問金:全倒戶35萬元,半倒戶16萬元。
(二)非政府單位補助住宅興建部分:
九二一基金會:低收入戶每戶補助20-50萬元。
(三)合計:政府補助約59~84萬元
非政府補助約20~50萬元
九、輔導貸款融資:
本遷住興建住宅經費除輔導協助申請政府及民間團體獎(補)助金外,自備款不足部分協助申請重建貸款,有關全半倒受災戶由鄉公所輔導申請中央銀行提撥一千億元供金融機構辦理九二一地震受災民眾重建家園緊急融資,非受災戶部分協助申請下列貸款優惠措施:
(一)一般建購貸款:
1、
原住民建購住宅貸款。
2、中美基金原住民購置住宅貸款。
3、勞工住宅貸款。
(二)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
(每一戶融資最高經費160萬元)
(三)信用保證
前項貸款之擔保品不足時,輔導原住民重建戶由下列優惠措施之一申請信用保證:
1、九二一震災災民重建家園貸款信用保證
(最高每戶350萬元)。
2、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住宅貸款信用保證
(最高每戶220萬元)。
十、預期效益:
(一)以「部落總體營造」理念與方法,結合泰雅文化
特色、生態保育價值與現代生活需求,完成46戶
遷住工作。
(二)協助居民依其實際經濟條件,重塑兼具防災功能,
再造安全、永續、有活力具有原住民文化特色的
家園。
(三)妥適安置三叉坑部落之地震災民,落實政府照顧
弱勢族群的德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