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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緣起:
仁愛鄉互助村中原口聚落,因經九二一大地震的影響嚴重破壞之後造成土石流、交通斷絕及居民住屋毀損。經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委託國立成功大學,進行先期災損調查,將上述聚落列入需辦理遷住之聚落,並徵選規劃單團隊,以推動重建工作之進行,鄉公所於八十九年一月委託淡江大學及財團法人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發展基金會進行規劃工作。規劃報告經多次討論及修正,並送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複審,陳請行政院於八十九年五月二十二日台八九內字第一四六0三號函核定在案。
二、部落現況:
(一)族別:泰雅族
(二)部落區位:互助村主要對外連絡道為投八十線,東
接眉原、惠
蓀林場,西接達國姓、埔里填。部
落全區約座落於海拔450~470公尺間的緩坡上,坡
度走向為由南向北,部落南依高約九百公尺的山
林,北臨北港溪,東接黃肉溪,西側則為連通至埔
里的投八十線產業道路;傍山處多為闊葉林地,臨
北港溪的河床地則多植水稻。
(三)人口:16戶、53餘人。
三、遷住地點:
中原口之新遷住地為毗鄰原住地之仁愛鄉中原段878地
號,面積0.3340公頃,地號881面積為0.0860公頃,其
總面積為:0.42公頃。新遷住地屬平地且距離後山及溪
流仍很遠,係屬安全之居住地。
四、工作項目及經費:
(一)住宅獎勵金:320萬元(16戶x20萬元)
(二)用地價購及地上物補償:3,050萬元
(三)公共設施:2,246萬元
合計:5,616萬元
註:公共設施項目包括聯外道路、聚落道路排水、污水
處理、水土保持、植生美化等設施。
五、計畫辦理機關:
主管機關: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主辦機關:南投縣政府
執行機關: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六、計 六、計畫時程:89年5月22日至91年10月31日
七、目前辦理概況:
(一)基地部分:已完成整體設計、規劃。
(二)公共設施:已完成聯外道路、基地整地等工程。
(三)住宅興建:已於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完成住宅
遷住工作。
八、住宅興建之補(獎)助措施:
(一)政府獎(補)助部分:
1、規劃設計費:每平方公尺400元,每戶最高5萬
元。
2、污水處理設施費:每戶依人口數最高3-5萬元。
3、原住民住宅興建獎助:重建每戶20萬元,修建
每戶10萬。
4、搬遷補助費:半倒戶每戶19萬元,未受災戶35
萬元。(限遷住戶)
5、全半倒慰問金:全倒戶35萬元,半倒戶16萬
元。
(二)非政府單位補助住宅興建部分:
1、九二一基金會:低收入戶每戶補助20-50萬元。
2、中國電視基金會:每戶20萬元正。(僅仁愛鄉有
此補助)
(三)合計:政府補助約
59~84萬元
非政府補助約20~50萬元
(40~70萬元)
*仁愛鄉
九、輔導貸款融資:
本遷住興建住宅經費除輔導協助申請政府及民間團體獎(補)助金外,自備款不足部分協助申請重建貸款,有關全半倒受災戶由鄉公所輔導申請中央銀行提撥一千億元供金融機構辦理九二一地震受災民眾重建家園緊急融資,非受災戶部分協助申請下列貸款優惠措施:
(一)一般建購貸款:
1、原住民建購住宅貸款。
2、原住民經濟事業發展基金住宅貸款。
3、中美基金原住民購置住宅貸款。
4、勞工住宅貸款。
(二)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
(每一戶融資最高經費1,600千元)
(三)信用保證
前項貸款之擔保品不足時,輔導原住民重建戶由下列優惠措施之一申請信用保證:
1、九二一震災災民重建家園貸款信用保證。
2、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住宅貸款信用保證。
十、預期效益:
(一)以「部落總體營造」理念與方法,結合泰雅文化特色、生態保育價值與現代生活需求,完成16戶遷住工作。
(二)協助居民依其實際經濟條件,重塑兼具防災功能,再造安全、永續、有活力具有原住民文化特色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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